學生手機管理規(guī)定(試行)
為規(guī)范學生在校期間手機使用行為,維護學校教育教學秩序,避免學生因過度使用手機而影響學習和休息,促進學生身心健康。學校廣泛征求師生意見、參考其他學校經驗,并結合我校實際,特制訂本規(guī)定:
一、學校不提倡攜帶使用名貴品牌手機。確需帶手機入校的,應妥善保管,如有丟失或其它因手機引起的后果,由學生個人負責。
二、學生進入教學區(qū)(教學樓、會議室、專用教室)嚴禁使用手機,有攜帶手機的同學必須使手機處于關機狀態(tài),上課期間(含早晚自修)和課間均不準使用手機。
三、各班應設立手機管理區(qū),懸掛手機管理袋或塑料整理盒。上課前學生應將手機靜音、關機放入相應學號的袋內或盒子內。班級由測評組自查,晚自修由學生會負責檢查。
四、學生(班級)如有特殊情形需要使用手機(考試除外),可以向班主任老師提出申請,須經班主任或任課老師、管理部門負責人同意,再到指定地點使用。
五、任課老師、管理部門負責人為了方便聯(lián)系、布置相關工作,可以經班主任同意,指定班級個別學生在規(guī)定時間和地點使用。
六、教師上課期間不得離開教室或做與授課無關的事情。開講前要檢查自己和提醒學生關閉手機或將手機調至靜音狀態(tài),放入手機管理袋中。教師在課堂教學中,除教學設計中規(guī)定必須使用手機外,不得看手機、收發(fā)短信以及接打電話等。
七、有以下幾種情形的,相關老師即可收繳并代管手機:
1、上課(講座、集會)時手機鈴響、撥打、接聽電話、接發(fā)短信、瀏覽網頁、玩游戲;
2、在學校教室、專用教室和教師辦公室直充手機、電板,沒收電池、充電器,如因充電引發(fā)火災事故的,要追究責任;
3、宿舍熄燈后,在宿舍大聲通話聊天、播放音樂,玩游戲影響他人休息;
4、學生考試期間,嚴禁帶手機進入考場,一經發(fā)現(無論開機與否)按考試作弊論處,取消考試成績,并處以“警告”處分。
八、學生不當使用手機,但未有不良影響的,對學生提出批評后,班主任代管手機時間為一學期以內。學生不當使用手機,又不聽勸阻的,報學工處訓誡,情節(jié)嚴重的,學校將給予紀律處分,學工處代管手機一學年以上。
九、用手機編輯、傳播色情、反動等不健康信息內容、污蔑、造謠、誹謗他人的,立即收繳手機,情節(jié)嚴重的,移交公安機關處理。
學工處
2017年11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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